审计实践中,发现利益输送行为往往存在一定难度,以下案例是审计署对某银行存款业务开展审计时,以退为进核实关联关系,关联对比发现利益输送的典型案例。
【案例详情】
存款作为各家商业银行的立行之本,各家商业银行为了吸揽存款业务, 往往打出各种擦边球和优惠吸存手段。商业银行特别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人员为了完成业绩任务,对存款资源的竞争常常达到白热化状态,对于那些资金量大、单笔存款大并且存期长的存款,更是各家商业银行的重点营销对象,除了运用正常营销手段争取存款资金外,通过灰色渠道进行利益输送拓展业务是审计重点关注的方面。由于吸收存款业务各类营销手段繁杂隐蔽,商业银行和存款单位对相应证据提供极为敏感,审计人员在取证过程中面临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审计证据不充分等方面的挑战。W 特派办审计人员在K基金存款业务审计中,通过巧妙曲线取证、充分利用第三方数据等创新取证思路揭示了A商业银行涉嫌在吸收存款业务中实施利益输送的重大问题。
【主要技巧】
(1)曲线取证核实年度工资总额及绩效分配情况。
商业银行的绩效考核系统细化至每个职员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以及绩效奖励的分配情况,一般商业银行对于以上数据对外提供极为敏感,尤其是对于非商业银行审计实施的延伸,审计人员直接索取该部分资料面临较大困难。审计人员最初提出资料需求,要求A银行提供其B支行绩效考核系统绩效奖励分配到个人的情况,主要目的是发现K基金存款的绩效奖励分配去向。A银行以商业机密以及与审计范围无关为由委婉地拒绝了上述审计需求。此时,审计人员“知难而退”,仔细分析商业银行是否存在审计范围内更容易获取的间接数据能够对上述取证内容予以支持。最终,审计人员从核查全行存款利润以及核查业务宣传费报销等两个与K基金理事会审计延伸事项关联度较高的维度提出两份审计需求:一是B支行按业务细项分类的全行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包括K基金),二是B支行全行职员的工资统计表。通过上述两个维度的数据,审计发现K基金存款对B支行当年利润贡献达3000万元,而人职未满两年的职员C年度工资总额竟达300 万元,居普通职员首位。
(2)以退为进,核实嫌疑人身份。
审计人员发现职员C工资总额异常后,向A银行提出需求调阅职员C个人人事档案,但被拒绝。经过交涉,审计组决定“以退为进”,在获取信息和取得实质证据当中暂时以获取可靠信息为第一目标, 先调阅职员C 人事基本信息登记表,表示暂不复印不取证。通过其人事信息登记表,发现职员C母亲工作职务即为L央企总会计师。此时,再通过前期B 支行提供的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查找到L央企的利润贡献度,发现其常年在B支行存款规模在20亿元以上。按A银行考核奖励制度测算,基本符合其工资总额情况。
(3)进一步完善链条,延伸核实利益输送对应事项。
为构建相对完整的证据链条,审计人员延伸至L 央企,调阅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资金运用审批制度规定以及工作岗位职责说明书,调阅L 央企在B支行相应存款的会计凭证和决策程序文件, 进一步确认B支行向L央企总会计师直系亲属实施利益输送对应事项的有效性。
【技巧评述】
本案例涉及的商业银行通过利益输送手段吸收存款类业务不同于一般的利益输送案件,较多属于灰色地带,操作手段隐蔽且对于审计延伸单位较为敏感,属于较新的审计领域。审计人员的调查方向一开始并不十分明确,最终通过抽丝剥茧、实时调整取证策略,才有所发现。面对审计取证工作中的困难,需要一定的技巧和思路创新,不能一味蛮干硬拼,必要时以退为进,在尽量不打草惊蛇的情况下较为巧妙地获取审计证据和关键信息。
一是获取相关利益输送的事项和规模,即吸收存款规模和对商业银行利润贡献度。取证过程中如遇商业银行推诿、拒绝提供直接证据的情况,可考虑从其经营绩效数据入手,放弃直接索取个人绩效分配方面的证据以降低取证难度。
二是将吸收存款规模、对应的利润贡献规模同商业银行利益输送规模关联,即确认商业银行通过安排直系亲属工作并以绩效奖励等方式实现利益输送的事实。取证过程中较为关键的技巧在于绩效奖励方式,审计人员同样可以不直接取得个人分配数据,而采取获取工资统计表等数据的方式结合前期取得的商业银行总体绩效数据相比较,从而支持审计判断。
三是结合相应的提供存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决策流程规定,取得利益输送受益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提供存款事项方面所起作用方面的证据,尽量全面、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