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10时许,一名男子到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经侦大队自首,称其挪用单位的资金280余万元。
据王某交代,其自2020年10月份在某单位财务室担任现金出纳工作,发现该单位银行对公账户因涉诉被法院查封,为方便资金正常流转,该单位采取收到现金不存银行,正常经营业务使用现金收支的情况。王某因欠下网贷和信用卡透支急于还债,便利用这个漏洞,采取虚报发票、藏匿收款收据不记账等方式,先后挪用单位资金共计280万元,用来投资外汇理财,后因网络平台关闭导致无法提现。
最终,面对巨大资金窟窿无法填补,王某只好向单位负责人坦白,并到公安机关自首。目前,王某已被威海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承办警官提醒:企业应加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加大约束机制,及时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给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财务从业者也应遵纪守法,增强法制观念,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最后提醒广大市民理性消费,不要有攀比观念,不要为了一时的贪念毁了自己的前程。(辛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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