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四川资阳一公司“销冠”,其通过与客户结款却不入账的方式,挪用了16万余元货款失联。12月2日,封面新闻记者从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获悉,目前,该公司所有货款已全数退还,张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此事要追溯到2023年10月底,资阳某食品公司的负责人祝某和财务人员吴某向雁江警方报案称,客户经理张某在未告知任何人的情况下失联,并涉嫌私自挪用并带走公司的货款。
据祝某透露,张某在公司工作近十年,因其出色的业绩和广泛的客户关系,获得了极大信任和权力。此前,张某在公司一直表现良好,直到2023年公司面临经济压力,急需回笼资金发展,为此,公司开始催收货款,财务人员吴某在清理账目时发现,在近两三年的时间中,张某负责的多笔业务未与公司进行结算,在账目上一直挂着。
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祝某遇到一位客户,在交谈中发现,客户早已将货款支付给张某,但张某却向财务表示未付款。
惊讶之余,公司决定逐一核实客户的付款情况,仔细清查后大家发现,张某与多位客户的货款交接存在问题,但张某一直谎称对方未付款。面对这种情况,公司试图与张某沟通,希望其主动澄清并退还货款。但张某不仅拒绝退款,还拉黑了公司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接警后,雁江警方迅速展开调查。根据该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民警对50多条财务科目进行了逐一核对,经过仔细审查,确认符合立案标准。经警方最终查明,张某涉嫌挪用的货款高达16万余元。
目前,该公司所涉货款获全数退还,张某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雁江警方也呼吁,广大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警方也将一如既往积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共同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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