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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多措并举,保护民企——2024年民企反腐败大事多多!
2024年12月09日

 

        2024年12月9日是联合国设立的第21个“国际反腐败日”,每年的这一天,联合国都会呼吁世界各国举行相关宣传活动,倡导“帮助消除腐败是每个人应尽职责”的理念,其目的在于提高对腐败的认识和对《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在打击和预防腐败方面的作用的认识。

        在此,TCL整理了2024年民企反腐败的政策法规和行业动态,以期开展警示教育,扬廉洁之帆,护全球领先。

大事件1: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

        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决定》指出,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决定》强调,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健全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大事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增加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腐败相关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本次刑法修正案的重点之一就是从制度和法律上将平等对待国企、民企的要求落实下来,惩治民营企业员工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进行的“损公肥私”的行为,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力度,平等保护非公企业财产利益的立法原则。

        《刑法修正案(十二)》对于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加大了打击力度,提高了刑罚幅度。在《刑法》第165条、第166条和第169条三个条文中各增加一款,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这三个罪名的犯罪主体,从国有公司、企业的相关人员扩展至民营企业内部的关键人员。比如,民营企业中的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公司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或亲友经营,致使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将可能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具体修改内容情况如下:

        一、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他公司、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前款行为,致使公司、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在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从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接受服务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

  (三)从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接受不合格商品、服务的。

        其他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前款行为,致使公司、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在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将该条修改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他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公司、企业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公司、企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大事件3:《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推动构建民营经济组织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

10月10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民营经济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草案共9章77条,坚持把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和实践中的有效做法转化为法律制度,把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落下来,既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又注重加强规范引导,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九条强调:国家推动构建民营经济组织源头防范和治理腐败的体制机制,支持引导民营经济组织加强廉洁风险防控,推动民营经济组织提升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及时预防、发现、治理经营中违法违规等问题。民营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营造诚信廉洁、守法合规的组织文化。

 

大事件4:最高检:启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高检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为:一是严厉打击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强化法律监督,优化民营企业发展法治环境;三是着眼良法善治,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方案》明确,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有14项重点工作举措,分别是:
        ▶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
        ▶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
        ▶开展对公司实控人、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监督治理;
        ▶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
        ▶以“挂案”清理为抓手,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
        ▶依法稳慎适用强制措施;
        ▶开展涉罪单位财产性判项执行专项监督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
        ▶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监督;
        ▶加强对涉企行政诉讼监督行政生效裁判案件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
        ▶开展公益诉讼监督;
        ▶加大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力度;
        ▶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
        ▶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大事件5:最高法:支持民营企业反腐败,“打内鬼”!

        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依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制定优化法治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7条意见,把依法平等保护原则融入司法政策、落到个案办理。依法再审纠正涉产权刑事冤错案件42件86人。坚决纠正把经济纠纷当犯罪处理,一、二审对16家企业、34名企业主和管理人员依法宣告无罪。推动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执行到位金额187.8亿元。有力支持民营企业反腐败、“打内鬼”,审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案件6779件8124人。对658家涉案民营企业适用刑事合规程序。

大事件6:《2024年全球职务舞弊调查报告》揭示职务舞弊的三大类型——资产侵占/挪用、腐败/贿赂和财务报表舞弊

        2024年3月26日,2024年《ACFE全球职务舞弊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正式发布!这份报告对职务舞弊相关的损失、类型和手段、受害组织和实施者特征等进行了详实的研究和分析。报告指出舞弊给包括政府和企业在内的各类组织造成的经济损失约为全年总收入的5%。报告核心内容为:

        ★资产侵占最为常见,但造成的损失最少。 

        ★财务报表舞弊是损失最高,但最不常见。

        ★几乎一半(48%)的案例涉及腐败,依然是全球范围内最常见的舞弊手段。

        ★舞弊者职位越高,其舞弊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更大,持续时间也更长,普通员工和中层经理实施的舞弊行为更为常见。

        ★超过一半的案件来自运营、财务、销售、客服和组织管理层。

        ★举报是最常见的发现舞弊的方式。

        ★超过一半(52%)的举报来自组织内的员工。

        ★在84%的案件中,舞弊者至少表现出一种异常行为,超过一半的案件(52%)存在多个异常信号。

        ★最常见的异常信号——39%的舞弊者过着超出已知收入或其他来源的生活。

        ★其他常见的行为异常信号包括遭遇财务困难(27%)和与供应商或客户有着异常密切的联系(20%)。

        ★超过一半的案件是由于内部控制系统不够强大而发生的。

        ★82%的受害组织在舞弊发生后修改了各项反舞弊控制措施。

        ★采取每一项措施的组织,相比不采用这项措施的组织,都能更快的发现舞弊,而且损失程度更低。

        ★四项控制措施(突击审计、财务报表审计、热线和主动数据分析)可以至少减少50%的舞弊损失和案件持续时间。

大事件7:浙江率先发布指引,推进“民营企业廉洁合规”建设

       日前,浙江省工商联发布《浙江省民营企业廉洁合规建设指引(2024年版)》(以下简称《指引》)。这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民营企业廉洁合规建设指引,旨在响应民营企业迫切需求,推动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出台《指引》有3个主要目的:一是有利于丰富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类型;二是有利于实现民营企业廉洁合规建设的场景化;三是有利于提高民营企业廉洁合规建设的规范化水平。

       《指引》分正文和附录两部分内容,正文共五章85条,其中第二章为廉洁合规通用型指引,主要围绕投融资、人力资源、财税、市场交易、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以防范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刑事犯罪风险为目标,通过犯罪行为画像和警示案例的方式对民营企业进行风险提示。《指引》第四章为廉洁合规程序性指引。程序性指引主要围绕事前预防、事中应对和事后整改三个阶段性环节,引导民营企业建立合规制度、合规考核、合规文化、合规培训、合规审查、投诉举报、风险预警、风险处置、监督审查、追究责任、有效评价等廉洁合规建设闭环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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