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对涉案人员及家属释法说理,成功追赃挽损500余万元,最大限度挽回了被害企业的经济损失——
一次查账牵出职务侵占案
10月,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讨论案件,列出继续侦查提纲。胡丹琳摄
身居要职却心怀不轨,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医药公司营销部副总经理刘平(化名)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将价值900余万元的货物从仓库私自提出,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出,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通过办案,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帮助企业追回500余万元损失。
10月17日,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企业内部关键岗位缺乏监督、货品出入库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检察官专门前往企业回访,提出完善内部防腐机制建设、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等建议,督促企业堵塞漏洞,助推企业健康发展。
为还贷款,公司高管起私心
事情还要从2022年说起。当年10月28日,武汉某医药公司在一次查账时发现,2022年9月至10月,担任营销部副总经理的刘平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在公司仓库内提走价值270余万元的货物,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遂报警。11月9日,刘平主动投案,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早些年跟朋友合伙做生意亏损了很多,一直背负各种贷款,资金周转不过来,我就开始拿公司仓库的货物,再低价卖给外面的药商,并将卖货所得用于偿还贷款,主要是通过虚开销售单、信用卡套现、卖更多的货物填账等方式来掩盖,直到公司查账时被发现了。”刘平交代说,他在第一次尝试后发现公司没有察觉到异常,就持续将公司货物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售出,所得货款用来填补前一次的账款。
经查,2021年4月至2022年10月,刘平在担任销售部副总经理期间,为偿还个人债务,多次私下将公司货物从仓库提走,低价对外销售,累计造成公司损失达900余万元。2023年3月9日,公安机关以刘平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提请汉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实地走访,查证是否“监守自盗”
承办检察官发现,公安机关将刘平通过挂账方式侵占公司财物600余万元的事实认定为挪用资金罪。对于该笔事实的定性,检察官审查资金流向等书证材料并讯问刘平后认为,虽然其产生的资金缺口始终未在公司账面上反映,看似属于借新还旧的暂时挪用,但该行为本质上是高买低卖。
为掩人耳目,确保账面平衡,刘平将部分货物通过“挂开”方式,挂账至多个下游医药公司,短期内让公司误以为应收账款未到账,待下一次药品售卖收入到账后再填平账面。然而以原价挂账低价售卖,他只能通过一次又一次扩大提货规模获取资金来填平账面。检察官认为,面对不断扩大的资金缺口,刘平既没有归还资金的意思表示,也没有归还资金的具体行为,不具备后期归还资金的可能性。
据此,2023年3月16日,该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刘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并列举了详细的继续侦查提纲。5月底,公安机关通过补强证据,进一步明确刘平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和无归还资金的客观事实,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官在审查案卷和讯问过程中发现,该公司的物流总监王刚(化名)在刘平侵占其中一笔106万元药品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王刚到案后虽表示认罪,承认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帮助刘平直接从仓库提走货物,但辩解并不明知刘平前期已经从仓库提走大量货物,也不明知刘平将货物提走变卖。
为了查证王刚是否存在职务侵占的故意,检察官通过走访调查,找出其辩解中的多处漏洞,证明了其明知刘平违反规定提货且已经形成巨大货物缺口的情况下,仍主动提供帮助。最终,王刚表示认罪认罚,并主动退出赃款60万元。
2023年7月19日,经汉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12日,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分别判处刘平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王刚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
追赃挽损,监督公安机关追诉
企业内部的“蛀虫”挖出来了,但案件远没有结束。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敏锐发现,涉案货物主要为药品,而收药的药商与该公司有合作关系,了解该公司正常的销售程序和物流方式,在刘平没有提供销售发票、货物凭证的情况下,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收购,他们没有意识到其中存在问题吗?
2021年初,张强(化名)经营了一家药房,通过武汉某医药公司进货,由该公司按照其订单配送至药房,店员签收后,将货款直接打到该公司账户。同年5月,张强经人介绍认识了在该公司担任营销部副总经理的刘平,开始通过刘平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入药品。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刘平多次联系张强,通过亲自送货、快递以及张强自提等方式,将涉案药品送至张强指定地点。张强则将这些药品加价卖给各地药商,从中获利。
“在这个过程中,张强作为药品经销商,熟知药品的市场价格,明知刘平无法提供销售发票、货物凭证等,仍多次从刘平处以低于市场价20%至50%的价格收购药品,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23年5月,汉阳区检察院决定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追诉张强。公安机关于当月对张强立案侦查,并电话通知其到案接受调查,张强于6月12日主动投案。
经汉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7月17日,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张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
截至今年12月,公安机关已先后抓获数名下游药贩,并陆续移送汉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对涉案人员及家属等释法说理,成功追赃挽损500余万元,最大限度挽回了被害企业经济损失。
“检察机关不仅帮我们挖出了‘蛀虫’,挽回了经济损失,还帮我们堵塞漏洞,让我们真切感受到了‘检察护企’的温度。”10月17日,检察官回访时,企业相关负责人真诚表示会按照检察机关的建议,进一步完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以制度管好人管好物管好财,让企业走上良性健康的发展之路。
(本报记者周晶晶 通讯员余佳 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