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企业的行政检查中的一些乱象得到国务院重视。下一步将大力规范,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企业预期。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下称“意见”)。会议指出,涉企行政检查是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重要方式,初衷是规范和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但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涉企行政检查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营商环境改善。
司法部在今年11月公开的第一批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中,某市一家天然气输送公司从2021年至2023年,每年都接受上百次检查。2021年迎接检查326次,接待检查人员5344人次;2022年迎接检查156次,接待检查人员1465人次,2023年7月底前,迎接检查110次,接待检查人员513人次;检查主体主要涉及发展改革、安全生产、能源等多个执法领域,检查层级涉及省、市、县、乡四个层级。
上述公司负责人称,近年来检查主体多、检查内容多、检查频次多、检查标准不一,企业疲于应付,迎检负担沉重。最后经过当地司法局组织规范整改,检查次数实现大幅降低。
而在近期民营经济促进法征求意见中,关于涉企检查的意见比较集中。
司法部称,由于检查缺乏规划性、协同性、规范性,导致涉企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等问题普遍存在,严重干扰了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破坏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此次会议提出,要着眼于稳定市场预期,着眼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合理设置频度,妥善把握力度,着力提升精准度,努力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要明确行政检查主体,清理公布行政检查事项,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要合理确定检查方式,严格检查标准和程序,加强行政检查执法监督,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
一位民营企业家告诉第一财经,上述《意见》对有关涉企执法部门上了一个“紧箍咒”,可以促进相关部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这对民营企业来说,可以大大提振信心,减少企业经营管理成本,融洽政企关系。
上述会议提出,要把规范行政检查作为明年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及时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乱检查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
在10月14日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表示,司法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对扰企执法、创收执法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在这次的法治督察中,我们把行政检查作为一个重点,着力加大对不规范检查、过多过滥检查的纠治、整治和规范力度。之后,还将曝光一些典型案例,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我们还将抓紧制定出台有关制度文件,加强行政检查管理,严格检查程序,指导各级执法机关开展分级分类检查,将对企业不规范检查、过多过滥检查的刚性约束从制度上落实下来。同时,推进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手段管控行政执法流程的作用。
“我们将推动各级执法机关建立完善涉企执法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尽可能降低行政执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要求行政机关在对涉案企业立案、调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或者作出重大行政处罚时,要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受到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并作出有针对性的防范和处置。”胡卫列说。
此外,司法部还将加强涉企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建设,汇集统筹涉企执法违法信息线索,责令有关执法部门及时纠错。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发现的执法人员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