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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华集团发布关于原采购部陈某某触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判决通报
2025年02月13日

关于原采购部陈某某触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判决通报

 

致敏华集团全体员工:

        陈某某,敏华家具制造(惠州)有限公司原采购部高级经理。陈某某在采购部负责采购设备业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取供应商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已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现被大亚湾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没收全部受贿所得。

        请敏华集团全体员工引以为戒,脚踏实地,在工作中履职尽责,严守集团各项制度和法律底线,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纪律监察部正告敏华公司各位同仁,凡涉及有类似舞弊行为的,请尽快向纪律监察部如实申报,争取公司内部处理。否则,监察部一旦发现,将坚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通报。

 

 

敏华集团纪律监察部

2025年2月11日

来源:敏华集团纪律监察部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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