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活动中,确保公平竞争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一环。近年来,随着电子招投标的普及与发展,政府、企业采购活动中的电子化系统应用已经成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有效方法。同时,电子投标文件与电子取证分析相结合,也为排查是否存在串通投标问题,提供了更新的思路。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规定了“属于”串通投标的5种行为“和“视为”串通投标的6种行为。 其中,《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规定了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串通投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对此条进行了延伸说明:“采用电子招投标的,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符合《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不难发现,IP地址作为电子数据之一,已经成为判断是否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的参考要素之一。 司法实务中,部分地区已经开始探索将IP地址作为识别串通投标的方法之一。以下两个案例便是招标单位通过发现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一致后,发现存在串通投标的嫌疑,并最终经公安机关查证、法院判决认定构成串通投标罪的典型案例。 【案例1】吴某某、任某串通投标案 (1)基本案情 2018年8月,被告单位A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人吴某某、B公司项目经理被告人任某经预谋,在B公司暖通工程公开招标过程中,由A公司借用C公司、D公司、E公司的名义制作三份标书并参与投标。在进行网上审核的当日,被告人任某至A公司帮助完成吴某某网上投标的流程操作,并在该公司的办公电脑上完成审核操作。最终,有四家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由C公司中标,项目实际由A公司承接,A公司在该项目中违法所得为人民币35.7万元。 (2)法院判决 被告单位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吴某某、B公司项目经理犯串通投标罪,并判处罚金,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没收。 (3)案件评析 本案中,A公司借用C公司、D公司、E公司名义制作标书,B公司任某于A公司住所帮助完成吴某某网上投标的流程操作,损害招标人合法利益。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显示,公安机关调取了F公司后台IP地址,且F公司出具了《关于暖通工程项目投标人IP地址一致的情况说明》。由此可知,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已将IP地址一致作为识别串通投标的参考要素之一。 【案例2】陈某某、邵某等串通投标案 (1)基本案情 2017年3月,挂靠A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的被告人陈某某得知B公司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后,让被告人邵某联系了C公司、D公司、E公司陪标;让被告人黄某某测算了报价,并最终确定植物园公司报价为人民币1,283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D公司为1,354.168 万元、E公司为1,406.648万元、C公司为1,417.576万元;让被告人吴某某、杜某某分别制作了四家公司的标书。 2017年3月底,招标人B公司从前述四家公司及另一投标公司F公司,报价为1,343.212元中,确定报价最低的A公司中标。 (2)法院判决 被告人陈某某、邵某、黄某某、吴某某、杜某某均被认定构成串通投标罪,并被判处罚金,没收作案工具。 (3)案件评析 本案证据材料中纪某的证言显示涉案公司廉政督察部总经理发现A公司、C公司、D公司、E公司在报名过程中,使用同一IP地址,因此怀疑四家公司有串通投标的情况。报案后经审理查明陈某某、邵某、黄某某、吴某某、杜某某侵害招标人合法利益,串通投标的情况。因此,在公司招投标过程中,出现IP地址相同的异常情况,应保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查明是否为串通投标的重要线索之一。 综上可知,在电子化招投标活动逐渐普及的当下,司法实践亦与时俱进,电子投标时的IP地址相同可以作为识别串通投标的一种参考要素之一。 需注意的是,IP地址一致并不能完全证实投标人就是使用了同一台电脑制作投标文件。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可能位于同一栋写字楼或同一办公区域,使用同一网络端口,导致IP地址一致的情况出现。 此外,还有可能存在其他网络安全问题,例如,黑客攻击、网络窃密等,导致IP地址被盗用或伪造,从而误导调查人员的判断,但该些情况的出现较少,通常而言出现IP地址相同的情况,多为存在串通投标之嫌。 当然,除了IP地址以外,电子投标文件的生成及传输过程中还有大量可以结合电子取证分析进一步挖掘用于识别串通投标的电子数据痕迹。例如,文档追踪溯源识别是否为同一作者、同一模板、同一编辑者等。上海星瀚律师事务所企业内控与反舞弊法律中心在调查某一起串通投标案件中,通过标书文档溯源的电子取证技术,明确了多家公司的投标文件存在多方面同一性的证据,并据此对上述公司展开进一步的排查,最终查实了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内外勾结串通投标的舞弊事实。 因此,在调查过程中,调查人员需要综合多种证据和技术手段,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例如,可以通过查看投标文件的制作时间、投标人的联系方式、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等方面,来判断是否存在串通投标的情况。此外,还可以通过调取电子邮件、投标材料等往来信息,核实涉案人员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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