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牢牢抓住“融入中心、服务大局”功能定位,持续深化“三纵一横”法治鞍钢建设,围绕服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探索法律、合规、风控协同运作的穿透性和有效路径,围绕位于集团管控链条末端、具有“企业规模小、远离母公司、经营业务分散”特点的“小、远、散”企业,聚焦合规风控管理薄弱问题,按照“排查要系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原则,实施“问诊式检查、辅导式整改、系统式施治”工作模式,“查、听、看、问、验”五项举措联动,深入开展“小、远、散”企业综合治理,促进提升依法合规经营水平,织密筑牢合规风控管理防线,凝聚资源合力打通合规风控“最后一公里”,为企业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合规风控保障。
一、做到“三个坚持”,以高站位谋划部署增强对综合治理重要意义的认识
依法合规经营是贯彻依法治国战略的具体实践,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基业长青的重要保障。鞍钢集团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注重合规风控与经营管理的深入融合,以开展“小、远、散”企业综合治理为切入点,将合规风控管理要求直达基层“神经末梢”,持续增强提升治理水平、提高竞争力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一是坚持“一盘棋”周密部署。集团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研究、靠前指挥部署,分管领导多次深入基层单位调研督导,制定印发《鞍钢集团“小、远、散”企业合规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定期调度等三项机制,设定自检自查等三个阶段,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基层单位党组织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坚持将推动落实综合治理作为当前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建立运行定期调度、监督调研、及时通报、考核问责等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推动综合治理落实落地,并将问题整改列入巡视台账跟踪督办,切实推动集团管控贯通上下各层级、覆盖经营各领域,强化综合治理“一盘棋”周密部署。
二是坚持“一体化”组织推动。集团合规委员会作为领导小组,推动建立法律合规部牵头组织,董事会办公室、资本运营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管理与信息化部和审计部等六部门协同配合,法律中介机构专业服务支撑的专项工作组,“三道防线”聚焦“强穿透、抓实效”目标,各司其职、联动协作,实现综合治理“一体化”组织推动。
三是坚持“一条线”贯通穿透。集团总部以上率下、主动出击,子企业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亲力亲为,以点带面突破带动综合治理工作,鞍山钢铁和本钢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亲自带队现场检查督导;资本控股、鞍钢联众主动将自身纳入治理范围,系统开展自检自查和问题整改,强化综合治理“一条线”组织推动。通过集团高位谋划、部门协同配合和各级企业上下联动,着力解决合规风控“上热中温下冷”问题,用治理“小切口”撬动管理“大文章”,深化集团主要领导“走在风险前面”管控要求,整治合规风控“沙滩流水不到头” 顽瘴痼疾,打通集团合规风控“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合规风控价值创造能力水平。
二、抓牢“三个紧盯”,以高标准工作举措落实合规风控管理评价目标任务
坚持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管控目标,以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为重要抓手,在精准企业分类、细化评价标准基础上,把严的基调和实的作风贯彻全过程,深入推动“小、远、散”企业综合治理落到实处。
一是紧盯“准”字夯基,系统总结固化评价标准。以整改分析为基础,提出“小(企业规模小)、远(外埠企业)、散(业务类型分散)”企业定义,对照排查出3大类、52家“小、远、散”企业,组织开展试点评价,围绕“制度合规、决策合规、业务合规”等三方面,系统总结出37类管理风险和135项表现形式,确保检查有标准、标准有分类。
二是紧盯“严”字入手,突出重点查摆问题缺陷。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合规、管业务必须管风险”原则,集团法律合规部牵总推动、相关业务部门协同发力,有效运行部门联动、定期调度和考核督办等工作机制。聚焦“公司治理、招标采购、资金管控、重大投资、经营业务、薪酬分配、法治建设”等7个重要领域,精准锁定管理盲区和管控死角,严格规范开展检查评价。
三是紧盯“实”字固本,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意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的“三维立体”闭环责任体系,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抽查、座谈交流等方式,现场开展点对点指导、面对面辅导,针对问题整改落实“出点子”,围绕管理优化提升“给政策”,督导各级企业坚持“当下改”与“长久治”相结合,差异化制定整改举措,举一反三做好整改提升。通过自检自查、抽查评价和“回头看”验收等方式,累计查摆发现管理问题958项,督导各单位研究制定整改举措,举一反三做好问题整改和管理提升。
三、抓牢“三个转化”,以高质量工作成果服务支撑世界一流水平企业建设
贯彻落实“顶层部署、末端检查、以点带面、逆向整改”总思路,坚持“集中整改和长期整改、堵塞漏洞和源头治理、解决问题和推动发展”相结合,聚焦综合治理发现的问题缺陷和潜在风险,深入剖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同步推进精准整改与靶向施策,同步谋划源头预防与系统施治,从“点”上发力揭示管理问题,从“线”上延伸破解发展难题,从“面”上覆盖实现优化提升。
一是推动实现制度合规管理转化为服务动能。针对制度内容“搞变通”、制度落实“打折扣”等问题,坚持“可执行、可监督、可问责”,指导被检企业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有效衔接的制度管理体系,结合政策法规等变化开展立改废工作,及时将外部监管要求转化为内部规定,动态检查评估制度执行情况,构建“制定-审查-执行-评估-提升”闭环管理机制。本次综合治理共制修订规章制度751项,消除“末梢神经”监管盲区和管理死角,切实将制度合规管理优势转化为服务动能。
二是推动实现决策合规管理转化为治理效能。针对董事会职能弱化、治理主体权责边界不清晰等问题,指导被检企业聚焦新《公司法》中董事会职权等调整变化,系统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动态优化治理主体决策事项清单,匹配设置合规风控审查要点,保障治理主体规范行权,合规决策能力得到稳步提升。
三是推动实现业务合规管理转化为发展潜能。针对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贸易销售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坚持权责一致、有效制衡,聚焦主责主业、重点业务和关键环节,按照分事行权、分级授权、职责明晰等要求,指导被检企业理顺业务审批权限,优化业务审批流程,不断加强动态分级分类管控,保证业务、决策、执行、监督等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切实将业务合规管理优势转化为发展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