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领域是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主阵地,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健康利益。由于在医药领域业务链条错综复杂、利益关系盘根错节、信息优势易被利用,医药腐败问题层出不穷、屡禁不绝,且形式更富花样,手段更加隐蔽,成为加剧人民群众“看病贵”、医药市场秩序混乱 、稀释改革政策红利等问题的重要推手,医药领域反腐势在必行。 医药行业主管部门肩负保障行业规范高效发展的职责,但个别不法分子利用职权便利向医疗机构和药企等违规提供便利,牟取不当利益,达到谋取私利的目的。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拥有药品上市注册审批、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等权力,医保部门拥有制定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药品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监管医保基金使用等权力,卫生健康部门拥有医疗机构设置和执业审批、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对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监督检查等权力,公职人员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来提供不当便 利或谋取个人私利,形成腐败的空间。 医疗机构直面人民群众的看病问题,同时也是医药行业资金变现的重要平台,是医药腐败易发高发的重灾区。药品和医疗器械从进入医院到医生开出药品处方、患者用药的各个环节都暗藏利益、易滋生腐败。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入医院前,业务科室、采购部门、招投标部门、医疗机构领导人员掌握着一定的选择决策权,部分医药企业通过向上述人员行贿以确保能够顺利进入医院;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入医院后,一些药企还需给予有处方权的医生回扣,以促进医生使用本企业的医药产品;在结算环节,有些医药企业为了尽快回款,还会通过给予医疗机构领导人员、财务人员等“好 处费”来压缩药品结算周期。 我国医药市场巨大,从事医药生产、流通的企业众多,竞争激烈。为追求高额利润,一些医药行业生产和经营者铤而走险,通过对医药行业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公关”以保证自身的药品、医疗器械顺利过审、持续畅销,通过控制药品产量、“调控”上下游企业行为不断涨价来维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价格。同时,为追求企业或个人更高经济利益、开源“活动经费”,还通过虚假采购业务、增加贸易环节等方式套取资金。上述攫取的利益是腐败蔓延到下游的源头,更是造成药价虚高的水分。 医药行业总体资源富集、利益主体众多,涉及较多的细分市场和产业链条,充斥着大量的资金流动和商业竞争,为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和利润,不法分子往往倾向于通过商业贿赂等手段获取不当利益。 医药行业的复杂性和专业性使得生产经营者和专业领域的医生更容易掌握药品成本、性能等信息优势,掌握更多的主导权和话语权,而患者对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掌握有限,处于心理和知识的双重弱势地位,易受到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等影响,从而被动选择、接受产品和服务。 医药领域监管部门较多,涉及药品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医保等多个部门,单方面监管难以全面、准确掌握医药领域的相关主体行为,对权力集中者的监督以及专业性较强和隐蔽的环节存在监管盲区、专业壁垒,综合监管存在不足。 近几年,医药领域腐败成为公众关注的民生痛点。随着医药行业反腐的深入推进,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得以浮现,释放出严厉惩治医药领域腐败的鲜明信号。 审计要立足经济监督定位,在医药领域相关审计中,利用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反应快速等优势,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 当好反腐治乱“ 尖兵”,推动医药行业风气持续向好发展。 近年来,党和国家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重要地位,出台了集中带量采购、两票制、取消药品耗材加成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增进了人民福祉,但仍有少数人不执行或变相执行政策,钻政策漏洞,游离于政策边缘搞权力变现,导致惠民政 策执行效果大打折扣。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的审计,应首先置于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中,要充分领会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的政治意图,深入研究政策背后的价值导向和运行逻辑,从政策和制度高度思考腐败问题出现的根源及解决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高度关注医药行业中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问题高发的重点领域和方向。一是关注制定和执行政策的主管部门权力运行情况,着眼于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滥用、不作为,依托医药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揭示利用职务权力为药企和医疗机构提供“照顾”、执法过程“宽松软” 等问题,督促主管部门履职尽责,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二是关注医疗机构落实医药政策情况,揭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执行集中带量采购、 阳光采购、合理医疗检查等方面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杜绝“定制式”招标、“规避式” 委托采购、“供股式”入股分红等问题,防止政策变形走样。三是关注腐败问题高发的体制机制问题,思考现行医疗体制下的资源配置不均、不同群体间的利益冲突和监督管理环节的漏洞及缺失,以及医药领域改革政策措施不协同、不配套等问题,运用改革思维和方式,探索寻找通过完善制度机制、加强合力监管、堵塞政策漏洞纠治医药领域腐败顽疾的途径。 医药行业链条长、环节多,其中暗藏着巨大的利益玄机,只有将生产、流通、 销售、使用、报销的全流程穿透,进行系统分析,才能全面了解利益链条分布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并且能够总揽全局、统筹兼顾,从而深入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肃清整个行业风气。一是揭示药品上游生产环节前置,套取资金的行为。“两票制”政策后药品流通环节被大幅压缩,加价环节被前移至生产环节。此环节要重点查处虚增生产成本、虚构业务事项等违规套取资金,用于向医疗机构“带金销售”行为。二是揭示中游流通环节层层加价推高医疗器械价格问题。医疗器械领域“两票制”尚未全面铺开,其经销环节多、层层加价的情况较为普遍,要重点查处医疗器械过票加价洗钱、借助混改操控国有企业推高价格并侵蚀国有权益等问题。三是揭示下游使用环节违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使用环节直接面向患者,关系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要重点查处医生经商办企业“靠医吃医”、向患者强制或变相强制推介第三方服务、收受“红包”或回扣使用高价药、串换高值医用耗材以次充好等行为。将上述环节有机结合起来穿透分析,各个击破又环环相扣,解剖每个环节的价格分布,聚焦同一主体的完整行为,还原不同利益的串通勾结,才能准确掌握腐败行为的操作手法,深入挖掘支持腐败的资金来源,斩断维系腐败的利益链条。 从以往腐败案例来看,以“名院”“名医”著称的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重点科室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人员(以下简称“两个关键”) 因在其领域深耕多年,权力集中、权威性高、缺乏监督,受围猎程度较高,易形成专家型权力滥用的问题,是医药腐败问题重灾区,查处“两个关键”腐败问题能够产生巨大震慑作用。一是紧盯“两个关键”决策运行的廉政风险点。“两个关键”贪腐依赖于其手中的权力,其权力附着点是容易产生腐败的风险点,应成为审计关注的焦点。药品医疗器械采购、药方开具、医药供应商资金支付、 医疗项目合作等均存在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空间,要抓住这些关键环节、关键岗位进行重点排查。二是寻找“两个关键”利益勾结的业务异常点。贪腐行为往往会在业务上留下蛛丝马迹,因此,要深入研究相关业务,把有关问题的特征进行总结提炼,精准画像,重点关注医疗机构用量大、单价高等药品和医疗器械品种,以及新近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大型医疗设备,筛选业务高度依存、医务人员及重要关系人投资或任职、新成立或新引入、回款账期短等重点供应商,以异常点、高风险点为突破口,寻找薄弱环节。三是发现“两个关键”权力寻租的利益回流点,找到异常点后应聚焦相关企业或重点药品医疗器械,全面还原相关业务过程,将“业务流”和“决策流”进行关联,列出详细的违规情节,分析“两个关键”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和实施的影响,同时寻找违规背后的利益回流,实现“业务流”“决策流” 和“资金流”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牢固的证据链,以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和警示效应。 在取消药品加成、破除“以药养医”机制的基础上,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理经济需求,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引导医疗机构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将挤出的部分医药价格空间用于提高更加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做好与医保支付政策的衔接,形成医疗、医保、医药改革政策联动,同时完善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风险较高等医务人员倾斜,减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额外创收的负担和压力,为抑制公立医院逐利性、回归公益属性提供保障。 围绕政策制定、决策过程、审批许可、执法监管等重要权力运行点,梳理出高危风险点和易于被利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自由裁量权,强化对“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制约力度,理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和使用信息公开透明,探索完善领导干部报告、医药代表备案等制度,发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合规指引,进一步规范和约束医务人员和医药企业人员行为。 健全法治建设,增强执法刚性,在强化对受贿人严厉惩戒的同时,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提高违法成本。开展医药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药品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和医保等主管部门做好分工协作,对医药行业的全流程进行系统整体分析,实现“穿透式”监管,提升利用大数据精准监督能力。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方面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对医药腐败行为的查处和威慑力度。(作者单位系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 来源:《审计观察》杂志2025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