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孙晓光)“感谢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我司经营管理问题提出的宝贵意见及建议。”“我们将持续以本案为戒,加强制度建设与内部培训,全面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实现规范经营。”10月30日,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收到了某涉案被害企业的检察建议整改回函,反馈企业内部的核查整改情况。
2024年12月底,上海K酒店有限公司发现其销售经理姚某经手的多笔业务存在异常。经初步核查,至少有33万余元应收账款去向不明。K公司联系姚某未果,遂向公安机关报案。2025年1月22日,犯罪嫌疑人姚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侵占公司财物的犯罪事实。
姚某具有多年酒店销售从业经验,于2024年1月入职K酒店,同时带来了很多客户,S足球俱乐部就是其中之一。入职后不久,姚某就发现K酒店诸多管理不规范,于是拟定的服务合同里直接列明可用第三方账户收款,为其之后侵占合同款铺垫。
“对外的销售合同只需加盖部门公章就能签订生效,公章取用缺少严格的台账管理,缺乏相应取用审查。” 据姚某供述,其利用这些漏洞,轻松搞定与两家足球俱乐部的服务合同。
“我们酒店一般是在所有活动结束后,统一结算费用并公对公转账收款,我们没有预付备餐费的要求。”酒店负责人说道,当他们向俱乐部结算费用时,才得知此前姚某已经“收取过部分费用”。姚某以俱乐部入住后需垫付押金、备餐预付款等理由,分别让俱乐部对接人向其提供的第三方账户转账。俱乐部方也曾问过姚某为何不用酒店账户,被姚某以便于挂账开票为由搪塞,最终导致酒店损失两笔相应的合同款。
经查,2024年1月,姚某入职K酒店担任市场销售部销售经理,负责销售工作。当年3月至9月,姚某利用职务之便,代表酒店与S足球俱乐部、H足球俱乐部签订合同,利用第三方账户收取两家足球俱乐部支付价款,侵占合同价款共计49万余元。
奉贤区检察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姚某利用担任销售经理的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应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到案后主动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案发后已退赔全部损失,可依法从轻从宽处罚。经奉贤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5年9月22日,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姚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10月21日,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K酒店公章合同管理、财物管理、内控监督、廉洁教育等问题,奉贤区检察院向其制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其尽快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审查机制,强化风险管理。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企业迅速整改,不仅完善公章及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完成《应收账款管理办法》修订,明确规定应收账款的管理职责、客户信用评估、核算对账、催收流程等,还同步建立应收账款月度报告与预警机制,完善账龄分析体系,加强业务流程中的证据链管理。此外,企业更加注重廉洁教育,围绕“新员工入职、关键岗位、特殊节点”等三个重点环节,制定并实施了专项廉洁教育计划,做好犯罪预防,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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