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近年来,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多发易发,成为制约很多企业发展的“隐形毒瘤”,不仅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更会影响我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数据显示,在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中,以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单位行贿罪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最为典型,占整个涉民营企业犯罪的近三分之一。2025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审结相关案件4842件,同比增长11.6%,彰显着国家司法机关惩治民企腐败、维护企业权益的决心。
2026年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正式施行。其中明确,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定罪量刑标准分别参照受贿罪、行贿罪(单位行贿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标准执行,落实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保护。
当前,相关部门与民企反腐意识日益提升,但民企反腐仍任重道远。对此,记者采访上述一批“民企反腐”典型案例,警示广大民营企业筑牢内控防线,助力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央广网北京4月25日消息(记者刘保奇)河南南阳市城乡接合部的一间出租屋,墙面斑驳、陈设简陋,唯一的光亮从狭小的窗户透进来,落在蜷缩在角落的女人身上。
她叫王晴,38岁,脸上没有一丝往日的光鲜,只剩挥之不去的惶恐与绝望。没人能将眼前这个躲在出租屋、连抬头都小心翼翼的女人,与数年前那个身着名牌、出手阔绰,被身边人追捧为“家境优渥”的物业公司报账员联系在一起。
“我真没钱还给人家了,这才跑了,只能躲在这里。”她声音沙哑地说。
谁也不曾想到,这个曾在西峡县一家物业公司任职的普通报账员,竟在短短数年间,将数百户业主缴纳的400余万元物业费、装修保证金据为己有,从有一份安稳工作的职员,一步步坠入犯罪的深渊,最终沦为四处潜逃的嫌疑人。
被挪用的400余万元
时间回溯到2013年,毕业于郑州某旅游学院的王晴,结束了长期赋闲在家的生活,进入西峡县一家物业公司,成为一名报账员。彼时的她或许从未想过,这份看似平凡的工作,让她成了小区资金流转的“关键节点”,也成为她人生轨迹的转折点。
王晴的日常工作并不复杂。她从公司领取三联收款收据(每本可开具20户业务),收据分为存根联、交款联和财务记账联。其同事赵艳红向业主收取物业费、车位费等相关费用后,会将钱款、存根联及财务记账联一并交给她,再由她将黄色的财务记账联及对应款项上交总公司。这份工作,让她第一次频繁接触到大量现金,也让贪婪的种子悄然萌芽。
2015年起,王晴开始具体负责西峡县两个小区的费用收缴工作,涵盖物业费、水电费、房租、垃圾处理费、车位服务费等多项费用,手中的权力进一步扩大。
截至2023年5月25日,两个小区的应收费用明细,清晰勾勒出她经手资金的庞大规模,也暗藏着她贪腐的轨迹。
其中,一个小区已交房781户、未交房126户,应收物业费149万余元、垃圾处理费3.7万元,294个车位的服务费应收14.7万元,三项合计167万余元;另一个小区已交房198户、未交房13户,应收物业费47万余元、垃圾处理费9000元,86个车位的服务费应收4.3万元,三项合计53万余元。这些冰冷的数字背后,是数百户业主的信任,更是王晴伸手可及的“诱惑”。
“每次领票都要王晴签字,交钱的时候,连同票据也交给她,我们也要在上面签字。”负责其中一个小区物业管理的张月说。她与同事赵艳红分别对接两个小区的费用收取,按照流程,她们从王晴手中领取三联收据,填写完毕后将交款联交给业主,剩余两联及对应钱款,会在每周一开会时统一交给王晴。
张月表示,缴费方式有现金、微信、支付宝,偶尔也会通过公司POS机直接划转至公司账户。看似规范的流程,却在执行中留下了致命的漏洞。因为财务监管的缺失,没人真正核对过她上交的票据与钱款是否完全对应,如同给王晴的贪腐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
“本来记账联和存根联都应该交给公司。上次通过和总公司对账,才发现有部分存根联在我这里,对账后发现有差额。”王晴谈及账目异常时轻描淡写,却对这份“差额”背后自己精心策划的侵占行为避而不谈。
经王晴所在的物业公司全面对账核实,2014年至2022年间,按存根联统计的应收物业费与财务账面实收金额相比,少上缴377万余元;2019年,还有55份存根联未上缴,按前后两次的平均物业费测算,这部分金额约10万余元;再加上装修保证金方面,30万元应收款项未上缴,扣除已退还业主的17.4万元,仍有12.6万元缺口。几笔款项相加,王晴累计挪用资金达400余万元。
“借出去”的牢狱之灾
400余万元,对于月薪最高仅3000余元的王晴而言,无疑是一笔天文数字,却也短暂支撑起了她看似光鲜的奢靡生活。没人知道,这个看似普通的报账员,私下里早已沦为奢侈品的“忠实消费者”,频繁出入高档场所,出手阔绰。
每周五下午,王晴都准时前往南阳,衣着光鲜地穿梭在各类娱乐场所之间。身边人纷纷猜测她家境优渥,却无人知晓这份虚假的“体面”,花费的是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和装修保证金。
除了个人挥霍,王晴还将大量挪用资金盲目借给他人,最终大多血本无归。“我把大部分的钱借给别人,现在大多数都要不回来了。”王晴坦言。
其中,140多万元借给了2012年学驾照时相识的朋友。“他是河南南阳市卧龙区人,常来西峡玩,我们就慢慢熟悉了。借钱时,对方没有书面手续,都是口头约定,大部分是现金交付。”王晴回忆,当时该朋友以公司周转为由借款,如今却早已失联,这笔钱也成了泡影。
此外,她还陆续借给另一名朋友100万元。这名朋友原籍东北,后在西峡落户,经营一家零食店,两人在此相识。王晴称,对方当时以做外汇为由借款,同样只有口头承诺,她通过现金和转账两种方式交付。“当时看他经济条件不错,感觉挺有钱,就没多想。”王晴说,后来她听说该男子在外地被抓了,便多次联系其家属,均无回应,这笔钱也石沉大海。
其余零星的2万至5万元借款,合计约25万元,虽仍在催还,却早已没了着落。除了出借的200余万元,剩余的资金都被王晴在日复一日的奢靡消费中挥霍一空。如今,她的账户里早已空空如也,无力偿还任何欠款。
王晴所在物业公司在财务账目审查中,终于发现了这笔巨大的资金漏洞。面对公司的核查,王晴起初试图挽回,先后于2023年2月15日手写欠条,4月20日出具情况说明和还款计划。4月24日,王晴在对账时,更是签字确认了全部挪用资金数额,没有丝毫异议。
事实上,该物业公司早在2022年底对账时,就已发现资金异常。经查实,2014年至2022年间,公司资金存在被挪用的情况。2023年10月1日,物业公司正式向警方报案,彼时的王晴仍在公司任职,对账后虽承认了挪用事实,却在当月悄悄离家,踏上了潜逃之路。
王晴逃到南阳,特意选择在城乡接合部租下一间出租屋。为躲避警方抓捕,无论春夏秋冬,她都常年佩戴鸭舌帽和口罩,刻意遮挡面部,利用监控盲区隐匿行踪。
这场长达2年多的潜逃之路,最终以失败告终。2026年1月7日,西峡县公安局在南阳市宛城区将其抓获到案。
案件背后的企业管理漏洞
“这个案子的发生绝非偶然,背后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严重漏洞。”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庞浩说,涉事物业公司及其所属集团,内部管控严重不到位,而这并非该集团首次发生挪用资金案件。
庞浩曾办理过该集团2起类似案件。他说,该集团一名业务员挪用资金85万元,后以房产抵押退赔,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另一名业务员挪用资金15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而这两起案件,与王晴的案件有着一个共同问题,那就是企业长期未按规定对账,财务监管形同虚设,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庞浩解释,该小区的物业收费多以现金形式结算,作为报账员的王晴,长期直接经手现金,在缺乏有效监管、无人核对账目与钱款的情况下,极易受到金钱的诱惑,最终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其实,类似的案例并不少见。”庞浩说,2008年,他们曾办理过一起挪用资金案件,嫌疑人借着当年的“藏獒热”,挪用数百万元资金购买藏獒,最终也难逃法律的制裁。
西峡县企业数量众多,王晴的案件也给当地企业敲响了警钟。庞浩表示,如今,当地正通过严厉查处业务员、管理人员的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规范制度,逐步堵塞管理漏洞,推动企业合规经营、走上正轨,从源头防范此类职务犯罪的发生。

西峡县在该县民营企业内设有警企服务工作站(刘保奇/摄)
为精准服务企业需求,南阳市公安局经侦部门深化与市工商联的协作配合,创新构建“警企服务联络中心+工作站”双轮驱动模式,在市、县两级选择50家企业(商会)设立警企服务工作站,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保障和服务。
南阳市公安局经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警企服务站运行以来,累计开展座谈交流、普法教育等活动138场次,收集意见建议60余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百余件。此外,多次邀请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等法律人士,就与企业经营紧密相关的合同签订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现场讲解,通过剖析典型案例,揭示常见经济犯罪的手法和特征,提升企业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的法律意识与识骗防骗能力。
同时,针对企业财务管控、内部审计等薄弱环节,警方主动提供防范建议,助力企业健全风控体系。据统计,警企服务站运行以来,累计组织防范宣传活动50余场,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专题活动30余次,发布建议函、宣传手册6000多份,发布预警提示20余条,针对企业经营管理薄弱环节提出专业建议30余次,有力提升了企业合规经营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此外,该负责人称,警方还设立了涉企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创新建立涉企案件办理“三优先”机制(即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侦办),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及时侦查破案,最大限度挽回企业损失。截至目前,南阳市经侦部门共受理200余起涉企案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有效打击了经济犯罪,守护了企业的“钱袋子”。
在上述负责人看来,服务企业发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凝聚各方力量协同推进。南阳市公安局经侦部门立足职能定位,深化与市场监管、税务、金融监管、工商联等单位的协同联动,构建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研判的协同机制,着力形成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打击经济犯罪的强大合力,为当地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文中王晴、张月、赵艳红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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