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审计工作中,常有业务部门认为,审计、监督是对员工工作的不信任;有的同事甚至认为监督是找茬、挑刺,对监督有抵触情绪。 实际上,信任和监督犹如一个硬币的两面,两者有机统一、不可分割。信任建立在员工的思想觉悟、道德品质、职业素养基础上,离不开被信任者的自律。监督则是一种他律,是从外部对员工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人无完人,在没有监督的情况下做到完全自律谈何容易。在管理中,绝不能用信任代替监督。没有监督的信任等于放任自流,终会害了员工、害了企业。 绝对的信任,也是绝对的“伤害”。有的领导对下属绝对信任,未认真审核其申请的OA流程内容便审批通过,未仔细审核其提供的单据内容便签字,甚至将自己的OA帐号与密码告知下属,让其代为处理相关工作,增加了舞弊出现的可能性,比如:下属虚假报销费用、将公司财物据为已有等。 基于监督的信任才是良性的信任。因贪污腐败被公司四级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的员工,很多都是从贪点小利、钓点小鱼开始,没有人监督,便“放开手脚”,胆大妄为,最终酿成大错。这些员工都悔恨当初没人监督,没人提醒自己悬崖勒马。 有人监督是福,没人监督是祸。无数事实证明:严格的监督远比个人的自觉更可靠。监督犹如悬崖边上的护栏,站位越高,越需要栏杆的防护。俗话说“小洞不补、大洞二尺五”,及时提个醒,堵个漏、说个不,在问题刚刚露头时就把它解决掉,这才是真正的信任和爱护。 监督应当与信任伴行甚至先于信任而行,绝不能以信任代替监督。只有做到两者有机结合、优势互补,才能形成积极健康的管理关系和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达到管理者、被管理者和企业共同向良好方向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