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课程回顾
一、测谎的相关理论 二、说谎者的观察与判断 三、细节问话的编排与使用 四、上期系列课程问答互动 一、测谎的相关理论 测谎基本原理:当人在说谎时全身会产生一系列的反应,对谎言的判断和测试是一个严格控制的生理心理学实验的过程,当人受到外界刺激后,会对该刺激产生认知反应,认知会引起人体的情绪反应,情绪反应会导致胸呼吸、腹呼吸、血压、皮电、指脉等指标的变化。不同的刺激引起不同的反应,而且以上指标主要由植物性神经控制,不易人为改变。通过仪器设备检测出皮肤电阻、呼吸和血压的情况。这就要求谈话人要具备通过外部观察和检测进行精确识别的能力,从而做进一步判断。 测谎步骤包括与被测谎人进行沟通交谈,配合小实验说明测谎技术的先进和有效性;以及通过设置准绳问题和相关问题两类刺激呈现给被测人,比较两类问题的反应差别从而得出是否说谎的结论。根据公安司法等多年侦查经验,目前测谎技术对真话的排除率可高达100%,对认定率可达80%以上。 在测谎操作中,任何人在使用了测试探头等仪器时,都会出现一些紧张等异常行为,诚实的人会逐渐恢复,说谎者会越来越紧张。异常行为不是孤立的,而是互相关联的,不能单凭某一行为判定是否说谎。信息传达的真实性,不能仅从语言的内容确定,肢体动作、表情、情绪反应等非语言表现往往更真实,并且,语言内容之外的语调、语气、语速也比语言内容本身更具真实性。结合案件整体,可根据谈话对象在测谎过程中出现的摒弃呼吸、超前反应、检测分歧指数上扬等异常指标,确定嫌疑人。 谎言判断时,谈话人需要注意:一是不可距离太近、不可眼神接触过多、不可指出其异常行为,影响判断;二是防止误判,包括注意力分散、个人偏见、嫌疑人外界因素影响、文化地域差异等。 二.说谎者的观察和判断 罗老师对各种肢体动作、表情情绪等进行了归纳分类: ▶ 态度的判断 紧张和愤怒,是极端情况下的两种反应: 紧张的诚实者:逐渐恢复平静。不诚实者:越来越紧张; 愤怒的诚实者:会举出证据,作出解释。不诚实者:剑拔弩张,举不出证据。 ▶ 微笑的判断 诚实者:平静、放松、合作、少许紧张、言语真诚、多数行为友好; 不诚实者:不耐烦、不友好或过度友好、对面谈者少数有攻击行为。 ▶ 非言语判断-坐姿 诚实者:坐姿端正自然、放松; 不诚实者:跷二郎腿、坐姿散漫、慵懒。 ▶ 非语言判断-手势 诚实者:手势舒适放松、协调性好、书写或用手操作一些物体没有异常、起初握手感到凉湿而后逐渐温暖干爽; 不诚实者:手指敲击、握紧拳头、身体倾斜、手托头、手指多次抓挠面部或脖子、手臂交叉。 ▶ 非言语判断-腿脚 诚实者:腿脚交叉或并拢、自然摆放、双脚落地,情绪平稳; 不诚实者:腿脚和手臂交叉、腿翘的很高、常单腿着地、不能安静入坐、常换姿势。 ▶ 非语言判断-头颈位置 诚实者:颈部直立、头微微倾斜; 不诚实者:侧头藐视、身体后仰、肩颈紧张、喉结抖动、颈动脉跳动有时可见加速、屈服时常伴低头松懈姿态。 ▶ 非语言判断-眼神 诚实者:视觉接触轻松、自然、良好、目光温和; 不诚实者:不敢视线接触(典型的欺骗)、通常也有视觉接触但眼神冰冷和敌意、面谈者无法透过眼神、问到紧张问题时视线接触中断而后返回、咄咄逼人地注视着面谈人、否认时闭眼睛或用手挡住眼睛、把头扭开、虚假的笑容无法和脸部和眼睛周围的肌肉配合。 ▶ 非语言判断-嘴部、鼻子 诚实者:嘴部说话自然、笑容时间短、肌肉放松; 不诚实者:嘴唇发干是重要的特征、不断地用舌头舔嘴唇、嘴角有白沫、嗓音发干而经常清嗓音、有时啃指甲、笑容虚假僵硬、经常用手碰摸鼻子。 ▶ 言语特征判断 诚实者:及时地回答问题,不拖延时间、不怕说一些敏感的词、如有抱怨, 通常等面谈者说完; 不诚实者: 1)说话含糊,回答问题有较长时间停顿; 2)抱怨通常不等面谈者说完,试图主导面谈过程; 3)相关联的动作: 咳嗽、深呼吸、清嗓子、叹气等; 4)缓慢地重复面谈者的问题以拖延时间,判断发问者的意图; 5)过度地礼貌和客气; 6)过度地合作以迷惑面谈者,比如表现过于积极, 或面谈完主动提问, 返回纠正错误等; 7)解释性的否认; 8)使用无法考证的证人,比如“你可以问….”; 9)不正面回答,而是反问面谈者一个问题; 10)沉默,在做心理斗争,权衡利弊; 11)只做轻微的承认,如承认违反操作以掩盖偷窃行为; 12)自嘲的笑,嘲讽面谈者的问题,让他不要再问下去; 13)记忆问题,让他重复故事,每次都不一样。 1 细节谈话在设计技巧上要注意,选定嫌疑人肯定知情的场景作为设计基础,对每处具体细节的问话,要做精准的设计,要有逻辑线证明谎言,针对嫌疑人回答做二次确认,指出矛盾,戳破谎言。罗老师分享的一起戳破采购舞弊者医院看病谎言的案例中,谈话人思维缜密,逻辑性强,细节逼供,环环相扣,逐层递进,运用被测谎人回答所用的谎言内容来推翻自己的谎言,足以说明谈话和测谎的细节和技巧的设计编排的重要性。 四.上期课程问答互动环节 (01)问:查到离职员工在职期间注册公司,还有没必要继续追查? 答:首先弄清楚注册的是什么公司,以及利用公司做了什么事情,才能决定追查的必要性。如果该注册公司与任职公司存在如代理公司产品、提供原材料供应商服务等交易关系,说明大致符合市场上公平的判断标准,只是违反了劳动法和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需要进一步根据该离职人员是公司高管还是普通员工来进一步判断:如果离职人员非公司高管,考虑到国内不是所有关联交易都被追查法律责任,有些甚至受法律保护,只有在关联交易导致公司损失并能证明损失事实和金额的情况下,才能追究法律责任,因此不建议追查。如果离职人员是高管,建议根据公司法148、149条,追查其在任职期间获得的利润。 另外,如果利用注册公司违反刑法相关规定,如合同诈骗、商业贿赂、泄露商业秘密、侵犯公司权益、假冒产品等行为,则追求刑事责任。 (02)问:公司高管与公司内部人员成立空壳公司,使用公司的人员设备生产产品,并销售获利。如何调查?是否可以刑事立案? 答:从刑法意义来看,要从四个方面做证据的收集,犯罪构成需要考虑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这四个因素,如果是特殊犯罪还要加上犯罪目的和动机。 因此,对证据形式的收集,包括展开对知情人的谈话、形成知情人之间的关联证据、使用公司机器设备的情况、产品的生产、销售、利润情况、公司管理人员与员工的管理职权、空壳公司的工商注册情况、年报、联系人、住址、税务等综合收集,从而判断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答:如上一题说到的,通过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去入手。很多人往往会认为一份证据就足以能报案和立案了。其实不然,证据要掌握到已经形成证据链,使对方对其中一两个证据的反驳和抗辩不足以推翻对他构成某一罪名的结论,这样才能要求公检法的介入和立案。 由于公司内部律师不在律师事务所执业,所以不具备律师的完全条件,只能以一些内部法律分析的工作为主。只有外部律师才可以出具律师事务所的介绍信或函件,进行相应的外部调查工作。 结 语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在诉讼活动中对事实进行认定的各种技术化手段越来越先进。测谎技术随着时代进步,发展至今已有近百年历史。美国在上世纪初期已开始了对测谎的研究,到了六七十年代,测谎仪器发展得较为成形,在美国某些区域甚至把测谎结果作为证据使用。 而在我国诉讼法体系中,由于中国引进测谎技术的时间较短,推广应用普及性还有待提高,目前测谎结果在司法实践中尚未被定为证据之一,所以不能作为诉讼证据在法庭使用。但毋庸置疑的是,测谎技术在我国作为一项重要的侦查措施和参考,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测谎辅助证据结论的运用已迈到立法实践的前方,将测谎结论有理有据地转化为证据使用,也将成为企业反舞弊以及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强烈的诉求。只有不断提升反舞弊工作者判断和应对谎言的能力,才能更有效排查出嫌疑人,并进一步形成有力的证据链,尽早破案! 本期视频回看:《谎言判断与应对》
在企业反舞弊各类案件调查问话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谈话对象说谎的情况,本期课程由联盟调委会专家、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罗仁才,继续为各位同仁开展精彩的调查系列课程,结合谎言判断、细节谈话戳穿谎言等典型案例解析,分享识别与应对谎言的要点和技巧。
本期主要内容:
三.细节谈话
(03)问:一般证据掌握到什么时候,可以让外部力量比如公检法介入,另外公司内部律师一般有什么法律权利可以帮助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