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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梁控股集团】阳光治理丨利益关联关系治理
2021年03月05日

编者按:为加强企业内部治理,探索企业的系统“造钟”和模型搭建,中梁研究创造了“企业内部阳光治理‘6+3’模型”并予以落地实践,不断促进企业内部阳光生态治理。

廉洁中梁特此开辟“阳光治理”系列,对阳光治理“6+3”模型的应用及企业内部阳光治理机制进行交流分享。

本期,给大家带来利益关联关系治理的相关理念及长效治理机制思考。

长期以来,利益关联关系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领域。对企业而言,不可避免面临员工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的利益关联关系。一旦企业员工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存在不正当的利益关联关系,将可能破坏企业公平、公正的赛场文化,导致供应商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失效,甚至出现损害企业、股东利益以实现员工、供应商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情况,治理势在必行。

一、利益关联关系界定

企业员工与供应商、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关系,则认为其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关联关系:

1、企业员工或员工的亲属、同学、朋友与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为员工或员工的亲属、同学、朋友注册或入股,员工或员工的亲属、同学、朋友担任董监高,与员工间存在行贿、借款等利益往来。

2、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之间存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供应商均被同一第三方控制,供应商均控制同一第三方,供应商之间存在围串标行为。

二、“马甲治理”长效机制

中梁一直践行“公开、公平、公正、简单、务实、有效”的组织文化,将存在暗箱操作、“潜规则”、违背企业文化价值观等行为的利益关联合作方认定为“马甲”,不断构建和完善“马甲治理”长效机制:

1、顶层设计方面,明确各级组织 “三道防线”责任意识,通过内控、风控、监控系统各司其职,落实问题发现、处理和系统闭合。
2、制度要求方面,制定《中梁控股集团火炉法则》、《利益冲突管理制度》、《利益关联的界定标准》等制度,与员工、供应商签订《廉洁协议》,发文禁止员工私下在合作方投资入股、要求员工主动报备与合作方存在的利益关联关系。
3、信息系统方面,对招采管理系统进行升级迭代,设置供方来源信息登记模块,协同信息公开系统,从功能上实现对利益关联关系的识别和监督。
4、治理行动方面,每年开展“马甲治理”专项行动,实行区域全面自查、子集团全面复核、3G监审重点抽查,对供应商追本溯源,对“马甲”坚决清理,对相关舞弊腐败问题严厉查处。

5、治理模型方面,通过外部对标和内部研究,推行“明授权、强培育、重战略、立标准、搭系统、清旧库、建新库、常评估”的“马甲治理”提升八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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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价值观战略

维护阳光生态环境

来源:廉洁中梁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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