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公有制改革和对民营企业刑事案件进行立法都是在二十多年前开始的,监察岗位也是在这二十年发展起来的,是新兴的职业。在民营企业中,反腐案件如何进行调查,如何根据民营企业的特点开展反腐工作,是今天的课程要重点解答的问题。
本期课程由某知名地产企业审计监察部总经理齐乐老师开讲,从民营企业开展廉政建设面临的困难入手,为大家深入剖析民营企业反腐调查的手段和技巧。
本期内容从几个方面分别讲述:
-
民营企业廉政建设面临的困难
-
民营企业反腐案件调查所用到的常规手段和技巧之如何获取线索
-
民营企业反腐案件调查所用到的常规手段和技巧之如何开展监察工作
-
案例分享
第一部分
民营企业廉政建设面临的困难
回顾课程第一部分,齐老师先从监察岗位面临的困难讲起,从外部因素、内部制约、监察人员自身素质与意识等方面条分缕析。齐老师认为,清楚监察岗位面临的困难,才能有的放矢地去谈下一步调查技巧。
首先是外部约束面临着两方面困难:
其一是意识形态的差异。企业监察和公检法的思路恰恰相反。对于企业监察人员来说,一个问题的发生,作为企业监察人员必须采取“疑罪从有”的态度,假定案件发生一定有人为因素,一定是它的经办人、审批人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发生了舞弊或者腐败,才会导致问题的发生。齐老师认为,监察行业要从“有罪推论”开始去搜集证据,去推翻原先有罪的假设。从有问题甚至有可能犯罪的角度出发,通过监察的工作去澄清它,这是企业监察的做事方法和风格。而相反,对于公检法而言则秉持着“疑罪从无”的原则,一开始先做无罪判断,通过证据的展示一步步去达到有罪或无罪的判断。这造成了内部和外部的意识形态的差异。企业监察的想法和公安的想法是不一致的。
其次是监察工作内部自身的制约:
首先是监察人员本身的素质素养及专业的问题,人员层次参差不齐。齐老师认为,如果没有专业性,仅仅是依靠原则性比较强的人员去办理企业反腐案件的话,很可能造成线索来源和取证困难。监察的线索来源不能仅仅依靠举报、八卦传闻。大部分企业的监察和审计是合在一起的,平常做审计,有事才做监察。监察部门要独立存在,必须与线索的来源挂钩。
第二部分
民营企业反腐案件调查所用到的常规手段和技巧之如何获取线索
获取线索对于开展监察工作极为重要。齐老师从监察人员人选、监察工作逻辑性、监察工作对数据的分析和应用等方面讲述了如何突破获取线索的难题。
01
监察工作人选问题
齐老师认为,监察工作人员首先要专业对口,在什么公司工作要懂该公司的业务,其次还有要有足够的敏感度、高度的原则性、有正确的价值观、能做到公私分明。四点必须同时具备,光有专业性不够。
齐老师强调,要保证监察的独立性和性,监察工作绝不能依赖任何组织和部门。监察不能依赖于审计,监察涵盖审计,但远远超过审计。审计能查出来的东西监察能查出来,审计查不出来的东西监察仍然能查出来。
02
监察工作的强逻辑性
在监察工作中,需要把所有的线索整理成证据链,每个环节都要问自己为什么,表现出极强的逻辑性。
03
重视数据的搜集和分析
齐老师强调,监察人员至少要拿到企业五年来所有的经营数据,这个数据比任何部门都要全。这些企业数据拿来监察要做环比、同比的对比分析,才能发现异常。要先获取足够广度的数据,再去深度分析。没有广度做不了深度。
04
如何扩展线索获取来源
如何安插一些人员,成为监察人员的线索来源呢?齐老师认为,管培生是一个很好突破。企业招聘应届大学生作为管培生进来,监察人员就可以第一时间去联系、沟通,训练他、培养他。那么管培生会成为监察的耳目,成为监察的线索来源。管培生未来会在各个部门任职,而监察也需要来自各个部门的消息来源,二者非常契合。
第三部分
民营企业反腐案件调查所用到的常规手段和技巧之如何开展监察工作
如何开展监察工作?齐老师作了一个生动的比喻,把监察工作比喻成啄木鸟和医生,啄木鸟为企业纠出害虫、医生为企业治病。监察工作类似于医生的望、闻、问、切四个工作步骤。
第四部分
民营企业反腐案件调查所用到的常规手段和技巧之案例分享
案例1:假冒伪劣商品案
很多年前,我做工程巡检,到了一个工厂,主体结构还没封顶,主体还在浇灌,所有的室外管网已接近做完,我觉得很好奇怎么室外管网做这么早。没通知任何人自己溜达了一圈,发现管网上的合格证很模糊,拍了一个录相,我就打电话给这个品牌的打假办,问了下品牌真的合格证是什么样的,要了过来。结果发现确实是假冒伪劣商品。立刻到经侦报案,通知品牌的打假办过来,做案件受理。施工方和上游的供货商都难辞其疚,要么去坐牢,要么配合我的工作,肯定会选择后者。然后谈判:公司损失不能有,所有假冒伪劣产品清出场换正品,赔偿我所有的工期,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索赔。在行业协会里可以公示。最后跟对方谈:你提供给我企业里谁有问题,讲出来一个人从赔偿款里免除10万经济处罚作为奖励,如果对我的案情有重大突破的,当面给老板打电话撕掉协议不要赔偿。果不其然,讲出来监理(公司人员)有问题,拿了现金收了好处。最后查出来达到了刑事立案标准。
案例2:
前面所说的变压器的问题,定了职务侵占。工程师看变压器一年多没人管了,公司也改制了,把变压器偷偷卖回给了原厂家,获利的钱直接收到了自己腰包。最终做了刑事判决,追回的损失回到了公司。
案例3:
我们在做预决算的复审,还有施工单位拿着现金来给我们监察部门。这时我们怎么做?他企图行贿我,他所有的施工合同都会有一个廉政协议或阳光协议,里面会有罚则,而且罚金非常高,一般是工程款的20%到30%。这样我手上就有把柄,比如公司还有300万工程款没付,根据廉政协议根本都不够赔偿的,就别要工程款了。你可以去起诉我,看看能不能打赢。举这个例子可以看出,监察工作可以做得很大,永远都站在企业角度去考虑。监察一双眼睛去盯着公司几千个员工,就有几千双眼睛盯着我们,绝对不能在任何私事上让人拿到把柄。所有事情都要放在阳光下,几个部门头脑风暴集体决策的不会有什么问题。放在阴暗角落里去做的,化简为繁的,一条流程要分两三条流程做,一个合同可以搞定的事,拆分成数个合同逃避评审的,一定有腐败。
点击观看本期课程视频:《浅谈民营企业反腐案件调查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