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不罪,无功受赏,虽亡,不亦可乎?”出自《韩非子·内储说上》,是战国思想家韩非创作的一篇散文,意思是“有过错不惩治,没功劳受赏赐,即使灭亡,不也是应当的吗?” 赏罚分明历来是治国理政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在公司管理中一样,激励和问责也是不可或缺的方式。往往提起激励皆大欢喜,但到了处罚,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阻力,导致有过不罚的事情时有发生。 “有过不罚”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NO.1 管理人员讲人情,做老好人。 一些管理人员认为处罚人就是得罪人,遇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犯错误,就是口头批评,更甚者直接“眼不见为净”。 NO.2 欺软怕硬的畏难心态。 一些管理人员,在面对一般的违规员工时,可以做到公事公办,但面对“刺头”员工的时候,就会心生畏难,前怕狼后怕虎,索性不管了。 NO.3 拉帮结派的小团体习气。 个别管理人员立身不正,拉帮结派。关系不好的,犯了错误顶格处理,打造严格管理的外在形象;和自己关系好的,犯了错误,总能找到从宽处理的理由,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 有制必循,有过必罚 管理干部是否做到赏罚分明,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有些管理干部在涉及问责上,自以为能够自圆其说,瞒天过海,其实员工心里如明镜一般。 当看到有人犯了错误而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很多人心里会问“凭什么”,不公平感油然而生,制度的也会土崩瓦解。大家不会再遵守制度,管理体系也会越来越差,因此做到“有制必循,有过必罚”很有必要。 联系我们 晶澳审计委员会提醒您,如您身边发现任何腐败或者舞弊事项,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随时和我们联系: 1、钉钉客户端:“晶澳太阳能”组织-工作台-廉洁举报 2、电话:010-63611911 3、Q Q:3476840246 4、微信:廉洁晶澳(LianJieJA) 5、邮箱:antifraud@jasolar.com 6、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8号楼 晶澳审计委员会(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