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6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判决书,孙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检察机关指控
经审理查明,2019年7月至2021年12月,被告人孙某担任江苏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某某公司)业务员,在此期间其利用收取货款的职务便利,采用收取客户货款后不上交的方式,多次挪用江苏某某公司货款合计人民币1,533,910.5元,用于网络赌博等。案发后,被告人孙某已退赔被害单位人民币50,000元。
结果
被告人孙某系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进行非法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应予依法惩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孙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二、责令被告人孙某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一百四十八万三千九百一十元五角,发还被害单位江苏某某公司。
科小洁再次提醒:
公司对舞弊行为零容忍,任何触犯公司红线的行为,都将会受到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会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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