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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奥】民企腐败治理再添新药——解读《刑修十二草案》
2023年08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下称《刑修十二草案》)于2023年7月25日首次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于2023年7月26日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下面,风控管理中心与大家一起分享学习修正案的相关内容。


 


一、聚焦民企,国企民企同罪同罚。



《刑修十二草案》将现行对“国有公司、企业”等相关人员适用的犯罪扩展到民营企业。换句话说,原来在民企里不将上述罪名规范为犯罪,但现在已经拟制为犯罪了。

 

1、民企工作人员有非法经营同类营业行为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2、民企工作人员有为亲友非法牟利行为的,可能涉嫌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3、民企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资产行为的,可能涉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资产罪。



举例

某司项目经理刘某决定将年度钢筋采购业务交给A公司做,该业务存在的问题:

1、钢筋采购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造成公司损失数十万元;

2、A公司的实际经营人是刘某的妻弟。


释法

此违法行为涉嫌为亲友非法牟利罪,该违法行为在以前无法利用法律的手段进行追诉,所谓的关联交易也仅仅是违规,但《刑修十二草案》的出台,此类行为将涉刑事责任。


 


二、专注行贿,要求民企更要合规经营。



《刑修十二草案》,调整了行贿罪的基础规定,同时不仅加重单位受贿罪以及对单位行贿罪的处罚,还加大单位行贿罪的处罚。

 

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行贿罪成立的先决条件。关于“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的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或者要求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为自己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风控管理中心提醒中奥家人们在日常工作中,注意以下四点风险提示。

 


1、礼品与商务接待风险。礼品包括了现金、礼物、有价证券等。商务款待是因为商务活动中产生的、款待对方以及赠送纪念品、支付相关的差旅费等。我们在上述经济活动中,该费用的支出不能出于谋取不当利益。

2、回扣/返利风险。一般回扣可以分为两种,账内明示和账外暗中的方式,两者相比,以后者风险最大。实际商业活动中,暗中收受回扣,或者暗中给予回扣的行为,都会被认为是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而明示给予折扣并如实入账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行为。

3、佣金/折扣风险。《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如果经营者账外暗中给予交易对方的工作人员、中间商、对交易有影响力的单位或个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就属于违法的折扣、佣金。

4、培训费/宣传费/赞助费等风险。在支付该项相关费用时,我们要注意支付该费用的程序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法律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如实入账,记载于双方所订立的合同中,简单交易也可在有关发票中予以注明。


 

 


这次修正案将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徇私舞弊低价折股、低价出售资产这三类损企肥私的违规行为规定为违法犯罪,同时对行贿有了更深更全面的解读,风控管理中心呼吁:全体中奥人一定要在集团的带领下,正心正念,同心同德,将个人发展同公司发展统一起来,摒弃私念,增强职业操守,时刻警醒自我和他人,为公司撑起一片清廉明净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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