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网站曾发布一期《以点抢微信群红包形式违规收受礼金当如何处理》的视频,主要讲述了党员彭某在2017年8月至2019年8月期间,多次通过该镇商会会员微信群、商会理事微信群等社交平台,点抢镇商会会长郭某、会员梁某等人以“逢年过节”“喜事道贺”等各种名义发放的电子红包,共计31,344.5元。最终彭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镇其他9名参与点抢电子红包的公职人员,以及郭某、梁某受到相应处理,违纪款项被收缴。
随着网络通信工具的流行,我们开展工作早已不再是单一的线下模式。出于工作需要,我们会和联系紧密的合作方添加微信好友并加入或建立各种不同的微信工作群。 很多别有用心的人员将礼金红包“改头换面”披上人情的外衣,逢年过节打着“拜年、祝福”的名义,实则是为了维持与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现金红包换成微信红包,大红包换成小红包,一个红包换成多个红包,这种换汤不换药的礼金在披上了人情外衣后就会降低员工和合作方对彼此身份的顾虑,再假借节日或祝福等名义让员工可以“心安理得”地点抢他们发放的红包。 红包来啦 群红包每次发放的对象多,且单次点抢的金额并不固定,相对于合作方单独发送的电子红包更能让人放下警惕心。但不论合作方的红包以怎样的形式发放,都不能改变想要借用你手中掌握的权利或资源牟取更多利益的目的。千万不要以为这种“电子红包”点抢没问题,一旦超出正常的礼尚往来的财物,就属于违规收受礼金。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披着人情外衣的红包,一旦掺杂了其他意图,就容易引发大问题,如不加以遏制就会让自己深陷其中,失去原则、底线,甚至最终毁掉自己的前程。不要看到微信红包就点,请先擦亮眼睛看清楚该“红包”能不能收,希望大家在工作中能抵挡住诱惑,坚持住本心。 若您在生活或工作中,遇到合作伙伴或其他人员借过节、拜年等名义给您发送累计金额超过正常范围的红包或者其他形式的财物,请及时拒绝或主动上缴至公司廉洁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