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探讨:
采购人员在业余时间与供应商合作,私下进行大量资金往来,是否构成职务侵占?
背景介绍
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是一家在行业内享有盛誉的制造商,总部位于深圳。
老李:集团公司采购部资深员工,负责原材料及零部件的采购工作。 财某:某原材料供应商公司的销售经理,长期与集团公司合作。 事件发展
2018年起,老李在集团公司担任采购员期间,因为公司业务频繁,且老李和财某都喜欢品鉴各式各样的咖啡,老李逐渐与财某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两人的交流逐渐超出了工作范畴。时不时私下出去吃个饭、泡个澡。后由财某提出一个与集团公司主营业务完全无关的新项目计划,并邀请老李参与合作。考虑到这完全是业余时间进行的活动,且与集团公司业务无直接联系,老李欣然同意。
两人利用各自的资源和人脉,在下班后共同经营起了一家小型咖啡馆,两人轮流充当咖啡师,由于公司受疫情冲击,近两年订单量较少,上班时比较清闲,所以老李晚上卖深夜咖啡,而白天却在公司打瞌睡补觉。同时咖啡馆的选址、装修、运营等均由两人共同决策和执行。虽然他们非常谨慎地避免了任何可能让集团公司察觉到这一副业的情况,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合作关系还是引起了公司内部监察人员的注意。
事情败露 2024年,集团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在例行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发现老李上班时工作失误频繁,经常连小事都处理不好,且和疑似供应商的人牵连极深,于是审计部连忙展开相关专项调查程序,后发现证据后迅速报警处理。 快速结案 警方介入后,通过调查银行流水、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迅速掌握了案件的基本事实。 面对警方的调查,老李和财某害怕承担法律责任,最终承认了双方私下进行资金往来的事实。 结果与启示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老李作为集团公司的员工,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参与外部经营活动,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员工职业操守。尽管这项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但由于老李与供应商往来的资金无法每一笔都进行清晰的界定,所以老李的行为仍可能给公司带来间接的风险和损失。 法院判决 鉴于老李在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且副业行为并未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如下: 1.老李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员工职业操守,被集团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2.老李需支付公司一定的违约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或根据劳动合同条款执行。 案件启示 1.对员工的启示:员工在享受工作之余的自由时间时,也应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职业操守。即使所从事的副业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也可能因潜在的利益冲突而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2.对企业的启示: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员工的不当行为,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良好形象。 此案例违反了《九牧王集团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其中三项规定: a.未经申报和批准,在业务伙伴处持股(含干股、暗股)、任职,或以任何形式控制、参与业务伙伴经营活动; c.未经申报和批准,兼职从事业务范围之外的工作获取利益; e.与业务伙伴有资金往来,未及时申报; 基于以上情况,审计部建议大家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1.与业务伙伴保持一定的距离,划清界限,尽量避免除工作外的其他交集。 2.拒绝业务伙伴给予的任何礼品、现金等,若无法拒绝,需报备中心负责人同意并走申报流程。 3.若在下班时间有进行兼职或其他获利活动的,及时向上级报备并走利益冲突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