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公司信息安全 人人有责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安全悄然成为公司运营及发展中关键性的一环。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类型,近年来公司泄密事件时有发生,给公司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商誉损害。
泄露公司机密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触犯刑法,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真实案例。
行业访谈泄漏保密数据
朱某在上市公司G公司担任技术主管,某天朱某接到一家商务公司的电话,该商务公司希望朱某以技术观察员的身份参加一个行业访谈会,并告知参加访谈的方式采取电话连线。朱某应邀接受了访谈,在会议连线的过程中,朱某将G公司尚处于保密阶段的技术数据和经营信息向商务公司作了分享。访谈结束后,G公司管理层多次接到第三方对朱某在访谈中提到的技术数据及相关信息的询问,给G公司造成严重的影响。
经G公司调查,朱某接受访谈的行为既未向公司领导报备,也未向公司申请批准。朱某在G公司任职过程中获知公司的技术数据和经营信息,并在未经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向其他人进行披露,该行为严重违反G公司的管理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了G公司的合法权益。
最终,G公司取消朱某的股权激励,并解除与朱某的劳动关系。
利用工作便利去牟利
2011年6月,信阳某公司与被告人韩某签订劳动合同,韩某负责公司的研发工作,并签订了保密协议。
但在2016年9月,安徽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为获取信阳某公司的生产技术,以工作职位和高薪利诱韩某,韩某利用工作便利,违反保密约定,分别向被告人田某、刘某邮箱发送涉信阳某公司商业秘密的文件,并协同二人进行研发并以该生产技术申请专利。为信阳某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最终,被告人田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五万元。被告人韩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刘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法律小知识
什么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
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具有保密性、实用性、价值性的信息。包括指技术配方、技术诀窍、技术流程、重大经营决策,客户往来情况等。
有什么相关的法律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罪】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作为公司的员工,要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细小之处见成败”的意识,熟悉并认真执行相关保密规定,不得将公司内部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不要将重要信息披露给非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做的不做,严守公司纪律,守住公司秘密,这既是保护公司合法利益的保障,也是对自身权益的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