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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伟廉洁课堂丨侵犯商业秘密罪
2024年11月04日

【侵犯商业秘密罪】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款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之一: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要点提示】

        1.商业秘密,包括公司、企业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之⼀的罪名为“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该罪属于行为犯,也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特定的行为,即使未造成任何危害后果,都构成犯罪。

【立案追诉标准】

        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修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决定》规定:

        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30 万元以上的;
(二)因侵犯商业秘密违法所得数额在30 万元以上的;
(三)直接导致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因重大经营困难而破产、倒闭的;
(四)其他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案例参考】

孙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孙某,男,山东人,2023入职,担任设计院专家工程师,并与公司签订《保密与竞业协议》。孙某无视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公司工程设计图纸类、工艺类等文件上传至个人网盘。经调查,孙某上传文件中涉及254个涉密项目,其中38项为绝密,209项为机密,7项为秘密。孙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员工行为雷区30条》、《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的相关规定,同时孙某的行为涉嫌违法。

【公司处理决定】

 

        因公司稽查及时,孙某的行为暂未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孙某开除处分,并纳入联盟黑名单,永不录用,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小贴士】

 

        商业秘密作为企业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之一,在企业经营发展和市场竞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其进行充分的管理和保护,是企业获得竞争优势的根本,侵犯商业秘密必将受到公司的追责处理或法律的制裁。

来源:廉洁中伟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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