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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诚食品廉洁小课堂丨商业秘密侵权警示
2025年03月28日

 

廉洁小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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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四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属于企业知识产权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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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等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

3、违反保密义务或权利人有关保密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明知或应知前述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间接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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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

1、案情简介

2021年上海浦东法院判决某烘焙连锁区域前区域经理李某因窃取客户资源被法院判处赔偿120万元,其新任职企业连带赔偿60万元。

李某在离职前一周,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导出328家高端客户资料、年度采购计划及VIP报价体系等核心商业机密,并通过加密存储、删除记录等方式企图掩盖违法行为。加入竞争对手后,李某立即启动"客户掠夺计划",导致原企业蒙受重大损失。

2、法院判决

深度加工的客户信息构成商业秘密,开发维护成本达87万元。李某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新公司因未尽审查义务构成共同侵权。除经济赔偿外,法院还作出24个月从业禁令,禁止联系涉案客户、使用相关信息及实施特定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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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意义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财产权利,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甚至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依法制裁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是保护企业产权的重要方面,也是维护公平竞争,保障企业投资、创新、创业的重要措施。公司对于泄密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请各位员工须恪守职业道德,不得以商业秘密作为"投名状"

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95-3677 9925

  举报邮箱|sj@lc0222.com

来源:审计监察中心 Reecen力诚集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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