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员工黑名单:在司顺任职期间,存在不诚信行为、不廉洁行为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会纳入“员工黑名单”。
供应商黑名单: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利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不当利益,或严重违反合同承诺的供应商会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02
员工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任职期间因不廉洁、不诚信行为被辞退
盗取、出卖或泄露公司商业机密
虚假费用报销、偷窃、内外勾结侵占公司资产
在企业任职期间以权谋私、触碰国家法律的
员工林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供应商好处费,在供应商管理环节为供应商提供合作、订单便利;经公司查实后,将林某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步纳入员工黑名单。
2.供应商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对司顺人员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形式的好处)
提供虚假资质证明骗取合作
招投标中串标、围标
产品以次充好、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的
某供应商在投标中串通其他投标方哄抬价格,破坏采购秩序,被永久取消合作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03
一旦纳入黑名单,禁止在全公司范围内再录用或合作
特殊情况下需经总裁审批后方可解禁
黑名单信息将传递至企业反舞弊联盟共享
违规录用或启用黑名单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黑名单管理办法》是公司维护诚信经营、廉洁从业的重要保障之一。
04
如您在合作/在职中发现任何有违廉洁规定的行为,请通过以下“投诉直通车”向我们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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